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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首届)全国保育师竞赛规程

日期:2024-07-27 01:25:22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商业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保育师”赛项,规范竞赛秩序,便于选手了解并执行竞赛要求,统一评判尺度,特制定本竞赛规程。

一、赛项工种

保育师

二、竞赛组别

职工赛(个人赛)和学生赛(个人赛)

三、竞赛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幼有所育上持续用力,并将其作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精神,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聚焦“一小”,从人才培养出发,从技能提升出发,特组织本次竞赛。

此次竞赛旨在提升在岗职工及在校学生“环境创设、生活照料、安全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培训与指导”五大方面的能力及水平,以此为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提供高质量专门人才,同时充分发挥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的风向标作用,提升岗位技能,助力青年人才成长。

四、竞赛组织

(一)赛项设立

本赛项为单人赛,分别组织选拔赛和总决赛。选拔赛原则上以省份为单位组织,可参考总决赛竞赛规程做适度简化,其中模块一“职业综合素养测评”、模块三“婴幼儿早期学习支持”为必赛模块,选拔赛方案须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批准。选拔赛晋级全国总决赛人数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选拔赛的具体情况决定,原则上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0%。

选拔赛和总决赛遇参赛人数较多的情况,可分组竞赛。职工组各分组前三名通过加赛,决出总排名前三名。

(二)报名要求

职工组: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学生组:中职相关专业三年级学生,三年制高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二、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四、五年级学生。相关专业为: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幼儿保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教育等专业。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竞赛组委会官方报名端口(www.cabp.org.cn)填写《2024年全国保育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并根据报名条件提交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学生组需提交学籍证明。

组委会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选手统一发放参赛证。

五、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依据《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版)三级/高级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保育师职业发展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设备)、新技能及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依据安全规程、突出操作规范、关注操作细节、体现岗位真实情景,实施竞赛。

竞赛立足于托幼机构,包括“环境创设、生活照料、安全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培训与指导”五大模块中的职业综合素养与保育技能,包括相关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照护与保育知识、急救实操技能、保育人员综合职业素养等内容。同时初、中、高各级,在总试题量中各占一定比例,其中应变考察比例不超过30%。

(一)赛项构成

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保育师赛项设置“职业综合素养测评”(题库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提前公布)、“婴幼儿保育技能实操”、“婴幼儿早期学习支持”三部分,具体竞赛内容设置如下:

◆ 模块一:职业综合素养测评

本模块时长100分钟,分值35分。主要考察选手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以及观察、分析、引导婴幼儿行为、制定相关支持策略或指导方法的能力,以及对生活环境创设的能力。

※ 项目1-1:职业综合素养测评

采用机试+笔试的方式进行作答。包括单选题40道(0.2分/题)、多选题10道(0.4分/题)、判断题10道(0.4分/题)、情景模拟题1道(4分)、案例分析题1道,共5部分。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情景模拟题)共计20分,主观题(案例分析题)10分。

客观题:包括职业道德、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习惯养成、科学喂养、回应性照护、情绪管理、安全养护、疾病预防、急救技能、早期学习支持等相关理论知识。根据答题正确率和答题时间计算得分。其中情景模拟题,根据情景视频,进行技能考察(如:跌倒伤处置与预防、睡眠照料等)。

主观题(案例分析题):根据已给定的案例材料,进行行为分析或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提出意见等。

※ 项目1-2:生活环境创设

分值5分,由赛场提供统一材料,主要考查选手的职业素养以及设置与活动内容相一致的空间、支持婴幼儿发展的物质环境等能力。

◆ 模块二:婴幼儿保育技能实操

※ 项目2-1:婴幼儿生活照料(时长8分钟,分值20分)

立足于托幼机构生活照护技能,选手须在赛前进行智能娃娃24小时领养,并根据情景案例,运用正确的方式进行人工喂养、更换纸尿裤、起床环节保育、桌面消毒中的一项。考查选手的婴幼儿回应性生活照料及环境创设等能力。

24小时领养照护,主要考察选手对婴幼儿需求的回应式照护能力,通过对智能娃娃进行24小时照护,培养爱心、耐心、责任心,综合提升保育师职业素养。具体如下:

①省(市)选拔结束后,由参赛选手向组委会申请,进行24小时领养(智能娃娃免费提供),赛前15天,会将智能娃娃邮寄至参赛选手。

②赛前发布3次练习模式每次为1小时,并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24小时领养照料,考察2次,生成数据报告,2次取最好成绩计入生活照料模块各赛卷中,分值为2分。

③照护中,照顾者需上传操作前后两张照片或视频至大赛指定平台,作为过程监控。

④领养智能娃娃于报到时上交组委会,保证其完整无损坏。

※ 项目2-2:婴幼儿安全健康管理(时长8分钟,分值20分)

立足于托幼机构生活安全照护技能,选手需根据情景案例及任务要求,运用正确的方式对婴幼儿进行烫伤应急处置、疱疹性咽颊炎的识别与预防、气道异物阻塞应急处置、急性中毒应急处置中的一项,考查选手面对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疾病的预防等能力。

◆ 模块三:婴幼儿早期学习支持

本模块时长8分钟,分值25分。选手需根据提供的故事、歌曲等相关素材,在充分理解任务描述的基础上,结合素材内容选择适宜的年龄班及托育园所一日生活环节,设计并模拟组织生活活动片段,同时完成故事讲述或韵律活动的现场技能展示。主要考察选手职业素养及支持婴幼儿早期学习与发展的能力。

技能实操竞赛设置备赛室、备料室和竞赛室。备料室提供实操必备物品,并有30%左右的干扰物。选手需根据给定的任务及要求,在充分理解情景描述的基础上,在备赛室完成准备,进入备料室选择适宜的物料后进入相应竞赛室进行竞赛。

(二)赛项模块、比赛时长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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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赛流程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设A、B、C、D四个赛场。所有选手统一参加A赛场的职业综合素养测评模块考核;B赛场为婴幼儿保育婴幼儿生活照料技能实操竞赛,C赛场为婴幼儿保育婴幼儿安全健康管理技能实操竞赛,D赛场为婴幼儿早期学习支持实操竞赛。(具体见流程图)

比赛采取机考+笔试+实践操作的考核方式:模块一采取上机答题+笔试答题+创意绘画手工创作的方式进行考核;模块二、三采取现场实操考核。

实操竞赛按照竞赛模块,设二个备赛室、三个备料室和三个竞赛室。每位选手在备赛室领取三个竞赛模块赛题,备赛时间20分钟。备赛时间结束参赛选手循环进入三个备料室、竞赛室,依次完成三个竞赛模块的操作。每位选手备料时间不超过2分钟,每个模块竞赛时间为8分钟,选手进入赛场后在8分钟内完成竞赛项目操作,本赛项裁判员随即对选手进行评分。

(二)竞赛流程图

A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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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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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赛时间安排(以竞赛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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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A赛场选手在竞赛结束时要及时点击交卷按钮进行提交,及时上交“保育案例分析”答题纸、环境创设作品,竞赛后赛项裁判集中对选手答题材料予以评分。B、C、D赛场选手在竞赛操作后,由评委随即对选手予以评分。如遇分组赛,则第三天上午职工组各组前三名加赛,决出前三名选手,原上午的活动议程推迟到下午进行。

七、技术规范

1.《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Z].2021(职业代码4-10-01-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5.《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6.《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

7.  国家卫健委《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国卫办妇幼函〔2022〕409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9.《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019)

10.《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国卫人口发〔2021〕2号)

11.《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Z].2021

12.《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13.《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Z].2019

14.《托育机构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指南(试行)》[Z].2022

15.《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八、技术环境

(一)检录区、加密区

张贴明显标识,配备“比赛人员信息表格”、抽签工具等。

(二)竞赛区

场地要求:等候室、休息室的大小、数量与参赛选手人数相匹配,粘贴赛位号,并配有应急考场。在适当的位置配备录像设备。

场地声学要求:场内无明显的回音,声音清晰,隔音效果良好。

场地光学要求:场内光线充足、明亮,可以轻松地阅读白纸上的黑色5号字。

◆ 职业综合素养测评——A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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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生活照料技能实操——B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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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安全健康管理技能实操——C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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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早期学习支持——D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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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区

包括信息核检、抽签分区(室)、监督仲裁区(室)、专家休息区(室)、裁判讨论及休息区(室)、统分区(室)、医务区(室)。各室按照竞赛工作需求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等设备。参赛选手通道与非竞赛场地服务的工作人员通道、赛后与未赛参赛选手通道、使用卫生间互不重叠、交叉。

(四)休息区

包括观摩区、领队教练休息区(室)、媒体记者与来宾休息区等。

(五)软件技术平台

本赛项指定使用的机考平台为技术支持单位幼乐美(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保育师岗位技能虚拟教学平台》,具有练习、模考、考试等功能。

九、竞赛样题

(一)模块一:职业综合素养测评

◆ 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其代码填在括号内。错选、多选、未选均不得分。)

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 )的机构。

A 保育和教育;B 教育和游戏;C 教育和养育;D 学习和活动。

◆ 多项选择题(请将每题正确答案的代码填在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未选均不得分。)

例:以下含优质蛋白质较丰富的食物有( )。

A 肉类;B 蔬果;C 鱼类;D 豆类及其制品。

◆ 判断题(正确的请在括号里打“√” , 错误打“ ×” 。)

例:(  )婴幼儿常常皮下出血,牙龈出血,是由于缺乏维生素A所致。

◆ 案例分析

①试卷序号:第 01 卷

②阅读下述案例,并回答问题。

案例:关爱幼儿的张老师

“ 每一个儿童都有被爱的权利,都应该得到充分地关注。”这是幼儿园张老师对自己保育工作秉持的理念。在幼儿眼里,她既是老师又是妈妈。对幼儿大小便后的衣裤清洗、体弱厌食幼儿的无微照顾等事务, 张老师驾轻就熟,平时更是注意认真把好盥洗、如厕、餐饮、午睡等重要的生活活动关,真正做到关爱幼儿。在教育教学上,张老师也主动积极地配合,是老师们得力的好帮手。

为加强家园联系,张老师通过打电话、发信息、聊微信等线上方式, 经常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园表现,分享育儿经验。家长们都纷纷称赞:“ 张老师热心、尽心、耐心,把孩子交给她,我们放心!

虽然是保育老师,但张老师利用节假日进行政策文件、普通话、信息技术等理论与实践学习,并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成为了幼儿园保育工作中的能手。

问题:请结合案例,从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角度评析张老师的行为。

◆ 环境创设

①试卷序号:第 01 卷

②内容:根据中班幼儿年龄特点,以“我是绿苗小卫士”为主题,设计并制作植物角。

③要求:可操作性强、内容直观,适合中班幼儿使用,能运用立体技巧进行装饰,字体与图案符合幼儿年龄与身心特点,颜色搭配和谐,制作新颖。时间 40 分钟内。

(二)模块二:婴幼儿保育技能实操

①试卷序号:第 01 卷

②内容:桌面消毒

③运用保育技能进行“双手清洗”“桌面消毒”技能实操,考查选手对婴幼儿的生活照护能力。时间 8 分钟内。

1)对双手进行清洗;对 2 张幼儿桌子表面进行消毒。

2)操作过程体现真情境、真实操;可伴随必要、简洁的语言描述。

3)赛项执委会提供物品见“竞赛环境”,选手自选、物尽其用。

(三)模块三:婴幼儿保育技能实操

①试卷序号:第 01 卷

②内容:故事《小猴吃瓜果》(略)

③选手根据给定的素材,选择适宜年龄段以及幼儿园一日生活环节或过渡环节并进行试讲展示,考查选手对婴幼儿学习支持的能力。

要求过程中完整展示故事讲述。时间为 8分钟以内。

1)故事讲述生动富有童趣,能运用一定的语言技巧,动作、表情符合角色形象;普通话标准,脱稿讲述。

2)组织自然流畅,师幼互动充分,活动实效高。

十、赛题公开

相关赛事信息会通过组委会官网实时更新,使用大赛指定平台作为备赛平台,竞赛组委会将在开赛前一个月公开竞赛题库。

十一、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奖励政策执行,具体奖项另行公布。

十二、成绩评定

(一)评分方法

每个赛项均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以个人三个竞赛模块总成绩进行评定,满分为100分。

本次竞赛不设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以模块三“早期学习支持”分数的高低进行评定,如仍然相同时,以模块二“保育技能实操”得分的高低进行评定。最后以模块一“职业综合素养测评”成绩的高低进行评定。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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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分细则

模块一:职业综合素养测评(共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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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婴幼儿保育技能实操(共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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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三:婴幼儿早期学习支持(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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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复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1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四)成绩公布

成绩按选手平均得分计分,最终个人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签字确认后公布。

十三、人员须知

(一)指导教练须知

1.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做好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工作,引导选手树立正确的比赛观,团结互助,弘扬优良赛风。

3.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尊重、支持裁判和赛项工作人员的工作,不进入比赛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有序、高效、公平、公正进行。

4.比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赛项裁判,凡发现有不当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5.学习领会本赛项规程各项要义,认真贯彻落实规程要求和会议精神,协助赛项执委会安排好本队选手参赛的各项事宜。

6.熟悉比赛流程,妥善安排好本队人员的吃、住、行等日常生活,保证安全,并与赛务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7.严格执行比赛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

(二)参赛选手须知

1.各参赛个人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领取赛项材料,了解比赛安排等。有问题及时与接待人员或赛项执委会联系。

2.参赛选手须认真学习本赛项规程,熟知比赛规则,准时参加、开赛式、闭赛式等相关活动。

3.参赛选手须持本人相关证件进行报到和赛前检录。持证要求见报到须知。赛前检录迟到超过 15 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不得入场比赛;已检录入场的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赛前熟悉场地须听从赛事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比赛时间、参赛顺序在领队会议上抽签决定。

4.各参赛个人须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主承担往返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

5.不得利用比赛相关的微信群、QQ群发表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

6.服从裁判统一指挥,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纪律和秩序,文明竞赛。如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选手参赛资格。有作弊行为的,该选手成绩所有赛项分数计“零”分。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强行操作的,该选手该项成绩计“零”。

7.严格按照规则参加各项比赛,爱护比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损坏赛场设备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分。

8.参赛选手应诚信参赛,拒绝舞弊,竞赛期间不准携带任何通信工具、移动存储器、照相器材等与竞赛无关的用品。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

9.参赛选手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赛场,并在指定地点等候比赛,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10.参赛选手统一着装进入赛场。上衣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提供,需自备黑色裤子与白色运动鞋。选手不得以任何形式呈现所在院校、单位及选手本人的任何信息,禁止穿戴任何可能显示选手信息的标志衣物、配饰。不得携带具有或可能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赛场。

(三)工作人员须知

1.赛项各种工作人员须佩戴由赛项执委会统一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按时进入工作岗位。

2服从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的各项服务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分配的抽签、检录、计时、计分等各项任务,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除赛项执委会成员、专家组成员、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4.严格执行赛项规程,认真维护赛场秩序,仔细检查、核准选手证件,做到人证合一,引导选手按赛事安排进入和离开赛场,不得带领非参赛选手进入赛场。未经赛项执委会同意,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区域。

5.新闻媒体人员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项执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6.竞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应与裁判组及时汇报,按照裁判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7.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执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8.坚守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裁判及监场人员在竞赛开始前须上交手机,由赛项执行委员会集中管理。

以上内容以正式比赛通知为准。

(四)报到须知

1.承办单位组织志愿者为各参赛选手提供对应服务,请各参赛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2.报到时参赛选手须携带有关证件及资料:

(1)职工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赛证。

(2)学生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加盖学校公章),参赛证。

(3)各参赛须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请携带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选手可在比赛结束后 2 小时之内向裁判长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启动时,参赛选手向现场裁判长递交亲笔签字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二)现场裁判长在接到申诉后的 2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三)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四)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五)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提出无理申诉或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的应给予取消参赛成绩等处罚。

十五、竞赛宣传

(一)宣传形式

比赛过程在公平和不干扰比赛选手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渠道、选手相互学习提高。

(二)观摩纪律

1.现场观摩人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观摩。

2.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3.若出现扰乱观摩现场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